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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开展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05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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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关于普遍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有关问题的意见》。《意见》提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主要安排的要求,今年要普遍开展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工作。

《意见》提出,门诊统筹立足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主要支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重点保障群众负担较重的多发病、慢性病。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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