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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流动成本分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29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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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劳动力流动是市场配置的客观要求,它给社会经济带来了巨大活力,对中国社会经济结构已经并将继续产生深刻影响。但是,目前劳动力市场中流动成本偏高的状况不仅影响到流动劳动力个人收益,也影响到全国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

人口迁移理论认为,对成本和利益的考虑是决定人们是否迁移的基本动因,也是个人寻求利益最大化及成本最少化的合理决策的过程。劳动力流动成本包括与迁移有关的直接成本、流动和寻找工作花费时间的机会成本以及特定地点资产的放弃和心理成本等。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还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户籍制度不科学,劳动力尚不具备完全自由流动的条件,加之具体制度和管理体制的缺陷致使劳动力流动成本居高不下,主要表现在:

就业成本偏高。当前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除了携带身份证外,还须有计划生育证明、外出务工证明、技术专长证明等供流入地管理部门和企业查验,他们在开具这些证明时需支付不少费用。在流入地办理“暂住证”后每月也需交缴费用,如北京每月15元,深圳、广州每月25元。不少地方还向社区组织交纳“治安管理费”、“卫生费”等非常规收费。如果从事服装加工、小修理、贩卖肉菜等还需承担超过户籍人口的税负和名目繁多的收费。另一方面,外来劳动者一般能吃苦、易管理,收入低于本地户籍同类劳动者。即使显性收入不明显偏低,也由于没有各种与户籍有关的补贴、劳保、公费医疗、养老金等福利,就业成本也高得多。从制度经济学分析,流动劳动者是在几乎没有任何保障的情况下以牺牲未来利益(失业、养老、医疗等保障)为代价换取目前的异地就业权。

生存成本偏高。流动劳动者生存成本偏高主要表现在:一是生存费用高。他们在住房、水、电、煤等方面支出,尤其是昂贵的房租花去了他们相当部分的收入。二是生存质量低。为了减少居住等方面的支出,有的流动劳动者将居住水平压低到了近乎非人道的状态,饮食、卫生等方面条件也较差。三是生存负担重。最突出的是流动劳动者子女的教育费用高出户藉人口许多,各种费用不仅加重了外来人口的生存负担,还将这一负担转嫁给下一代,致使不少流动劳动者子女处于失学、半失学状态。

交通成本偏高。一方面流动劳动者职业一般不够稳定,工作流动性大,导致交通费用增加;另一方面则主要表现在春节期间返乡费用过高,不仅要承受过度交通拥挤造成的身心困苦,而且往往要承受运价上涨或“黑市票”的经济压力。

心理成本偏高。由于体制的限制,大量流动劳动者还不能实现彻底的迁移,难以溶入当地社会不能完全享受当地居民的同等待遇,加之社会习俗和传统排外观念影响,他们要承受一种非经济的心理压力。另一方面又减少了闲暇和与家人亲友的团聚、互助和感情交流,心理上忍受着某种程度的孤寂。此外,由于长期处于动态流动之中,既无安全感、又无法作长久居住的打算和安排,更影响了他们的心理、情感及对社会、人生的态度和行为,容易导致冲突,甚至会因心理不平衡而诱发犯罪,最终以高昂的社会成本代价表现出来。

风险成本偏高。流动劳动力既缺少流出地的土地和亲朋等基本保障,又缺少流入地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区组织等基本保障,因而一是失业风险增大,且一旦失业又不属于“再就业工程”范围而使再就业难度加大。二是伤病风险增大。他们一般生活条件差,加上多从事脏重苦险累活,生理上受损害机会较大,同时工伤、车祸等事故发生概率也大得多,还容易成为犯罪力量侵害的对象。加之伤病保险对流动劳动者几近盲区,其风险可想而知。三是劳动过程风险增大,劳动条件差、工时长、拖欠克扣工资,工伤事故频繁等都加大了风险发生的可能。

偏高的流动成本将产生一系列后果,一是不利于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不利于人力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二是不利于实现农村劳动力的彻底转移,有碍于城镇化、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三是不利于社会稳定。四是不利于劳动者在平等竞争的环境中充分发挥才华,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为了保障劳动力有序、有度、有效地流动,着力降低流动成本,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将流动作为投资行为。将劳动力流动看成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优化配置的必然现象,是社会经济保持活力的源泉。按照人力资本理论要把劳动力在区域间的流动作为一种投资,对政府来说,为减少流动的盲目性应加强职业信息系统和中介机构的建设,通过减免不必要的收费来降低劳动力在流动中的成本支出。对个人来说,作为人力资本的投资行为,不仅要考虑即期收入与预期收入的比较,还应考虑流动成本的可能变动,遵循收入最大化、成本最小化原则,动用一切可能的资源以支持流动的成功,降低流动成本。

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的社保体系是消除流动劳动者后顾之忧和保障其权力的基础,当前一是要扩大社保覆盖面,逐步将流动劳动者纳入到社保体系中来;二是建立覆盖全国各地和各行业的社会化保障体系,使劳动者不管流动到何处都能及时方便地得到保障;三是在现行户籍制度尚无突破性进展的情况下,可考虑在流动人口中首先推行工伤、医疗保险,以解燃眉之急,再逐步推开到其它领域。最后逐步实现户藉人口与流动人口公平地享有社会保障。

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市场经济说到底是法制经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实施后,一是要抓紧与《劳动法》相配套的社会保障、促进就业、劳动保护最低工资标准、户籍管理等一系列配套法规建设,减少各地政策性因素对劳动力流动的影响,从立法角度保障流动劳动者享有平等权利。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保护流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止各种乱收费、乱摊派等直接导致流动成本上升的现象。三是加快配套规章制度建设,逐步制定全国统一规范的劳动力流动制度。只有在全国范围做到依法管理,才是降低劳动力流迁成本,按照市场要求配置劳动力资源的根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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