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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职业见习计划见习学员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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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2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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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参加青年职业见习计划的见习学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江西省常住户口;

2、年龄在18岁至25岁(特殊情况可放宽至30岁);

3、自愿提出见习申请;

4、未就业或已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的高校毕业生。

二、符合参加条件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以登陆江西劳动保障网站青年职业见习专栏(www.jxldbz.gov.cn),查询、了解江西省青年职业见习计划的有关信息,并下载相关工作表格。

三、符合见习单位具体见习要求的见习学员,填写好《见习学员申请登记表》,并持下列有效证件到就业机构(或就业机构指定报名点)报名:(1)身份证、户口簿;(2)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失业登记证;(3)学历证明等。

四、见习学员见习期3至6个月,见习期内见习单位与见习学员不建立劳动关系,可享受政府的职业见习综合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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