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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扩面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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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2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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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文号: 湘劳社工字〔2004〕6号
市、州劳动保障局:
  现将《全省开展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扩面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全省开展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扩面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实施《湖南省劳动合同规定》、《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办法》和《实施社会保险扩大覆盖面工程实施方案》,全面理顺劳动关系,加强工资支付监督管理,落实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决定从2004年3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 “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扩面”专项执法检查。
  一、检查范围
  1、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方面: 检查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检查建筑施工、服务、制造等用人单位。
  2、企业养老保险方面:重点检查外商投资企业(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
  3、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方面:重点检查事业单位。
  4、失业保险方面:重点检查事业单位。
  5、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方面:检查各类用人单位。
  二、目标任务
  1、通过对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情况执法检查,使受检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率达到100%,对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全部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
  2、通过对城镇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情况执法检查,使受检单位社会保险登记率达到100%,社会保险征缴率达到95%以上,保证实现全省社会保险年度扩面目标。即:①企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人数50万人,参保总人数达到366万人,实际缴费人数达315万人。基金征收62亿元,清收企业欠费5亿元,基金征缴率95%;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3.43万人以上,基金收入30.17亿元,征缴率95%;③失业保险新增参保人数30万人,参保总人数达到370万人,基金收入6亿元,征缴率95%;④医疗保险新增参保人数50万人,基金征缴率达到95%;⑤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00万人;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0万人。各市、州社会保险扩面目标任务,以省厅对市、州下达的目标任务为准。
  三、检查方法
  本次执法检查,按照“专项检查与定期监察和举报专查相结合,执法检查与劳动和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以专项执法检查方式,集中检查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和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具体方法是:
  1、制订方案,组织实施。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依照省厅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统一时间、统一方法、统一目标、统一队伍的要求,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扩面"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2、宣传动员,自查自纠。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工作安排,以印发资料或上街宣传、媒体宣传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要使用人单位和职工群众了解《湖南省劳动合同规定》、《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以及“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扩面”执法检查的方法内容和目的要求。以召开专门会议或印发文件等形式,组织安排各类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和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要求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查情况报告。并通过媒体公布法律咨询电话和投诉举报电话。
  3、突出重点,执法检查。在用人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结合劳动保障定期监察(年检)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情况,列出本次执法检查重点单位名单。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牵头,相关业务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组织执法检查组,对重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和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要对受检单位的人员名册、工资发放表、财务报表、劳动合同书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凭据等资料进行逐一核查、稽核。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单位,要核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的工资支付协议书。
  4、查出问题,限期整改。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或群众投诉举报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收取押金、不按规定支付工资和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缴费单位违反有关财务、会计、统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帐册、材料,或者不设帐册,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等违法行为,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由社会保险稽核部门下达社会保险稽核情况告知书、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对拒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拒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5、总结工作,报送情况。执法检查结束后,各市、州要认真总结本次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并于5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包括市、县的主要做法、执法检查效果、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及典型案例)和统计表报省厅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厅法制与监察处)。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省厅成立全省“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扩面”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赵湘平厅长任组长,副厅长吕兴元、陈益枝、刘正华同志任副组长,厅法制与监察处、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劳动工资处、养老保险处、医疗保险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和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法制与监察处。并由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和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组成执法检查组,具体承办本次执法检查工作。
  各市、州劳动保障局要参照省厅做法成立领导小组,组成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主的执法检查工作队伍。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监督管理,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重大意义,坚持以规范劳动合同为龙头,全面理顺劳动关系、工资关系和社保关系,坚持把开展“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扩面”执法检查活动,作为当前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任务,列入重要工作议程,主要领导亲自来抓。
  2、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制订可行方案,保证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要根据任务要求,突出检查重点,调集精兵强将,提高执法检查效果;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部门配合形成执法检查合力,保证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要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保证完成目标任务。要坚持工作标准,加强督办检查,认真总结工作,将完成任务情况列为年度考核内容。本次执法检查结束后,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加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配合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3、创新工作,总结经验。要通过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要从贯彻落实《湖南省劳动合同规定》入手,研究实施《规定》的具体政策办法,抓紧建立劳动合同信息系统,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要把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难点,积极探索新的经验,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发展。
  4、广泛宣传,强化意识。要通过印发资料、培训学习、法律咨询、开辟宣传专栏和网络、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意识,形成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形成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的社会共识。
  附件: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扩面执法检查统计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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