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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3年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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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2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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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浙政办发[2003]11号

名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全省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巩固“两个确保”和扩大就业等中心任务,认真做好劳动保障各项工作,使全省保持了较好的就业形势,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的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03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考核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各市,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各地必须充分认识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增加就业岗位和控制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03年,全省净增城镇就业岗位50万个,引导和帮助40万名城镇新成年劳动力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参与市场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左右,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
  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改善就业环境,通过改革和发展的办法,走出一条既能促进充分就业,又能保证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路子。要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吸纳安置社会劳动力方面的重要作用,采取有效措施,拓展第三产业发展空间,重点发展社区服务等劳动密集型服务行业,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就业增长点。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再就业工作的重点是做好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在鼓励和促进劳动者通过市场实现自主择业的同时,对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4050”人员,要通过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服务和优惠政策等途径大力开展再就业援助。2003年全省争取帮助30万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0万名。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再就业能力。2003年全省要组织15万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接受再就业培训。再就业培训要以提高职业技能为重点,加强培训与就业的衔接。培训的项目、内容要适应劳动力市场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努力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能力。
  三、狠抓落实,切实将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关键在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全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通过挖掘企业内部潜力,拓展经营门路,多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等举措,将中央和省里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各级财政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将促进再就业专项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加大对再就业资金的投入。
  四、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力度,增强抗风险能力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工作,继续依法扩大覆盖面,强化基金征缴。经济基础好、综合实力强的市县,要大力推动辖区内所有企业和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并进一步带动一般市县和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扩面保面工作。到年底,全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人数净增20万人。要切实强化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夯实缴费基数,改进征缴方式,提高基金收缴率。赤字县、市要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争取在3-5年内走出基金支付困境,实现收支平衡。全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要力争达到142亿元,以稳定基金支付能力。
  积极扩大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重点做好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和城镇私营企业的参保工作,确保年未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稳定在390万人,基金征缴额达到10亿元。同时,进一步强化失业保险对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作用,在保证失业保险金正常发放的前提下,逐步提高用于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的支出比重。
  继续推进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改革,努力扩大其保险覆盖面。
  五、强化劳动用工管理,依法规范劳动关系
  全面加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在不断提高城镇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的同时,着力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提高签订率和履约率。到年底全省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争取达到75%,集体合同的签订率达到85%以上。
  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制止和纠正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一步推行劳动保障联合年检制度。2003年,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检查企业数不少于4.5万户,群众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查处结案率达到95%以上。
  进一步强化劳动争议仲裁三方机制,继续加大办案力度,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质量。2003年全省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
  附件:全省2003年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附表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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