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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对湖北省原行统筹企业200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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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3 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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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鄂劳社办[2000]107号

省直管行业统筹企业: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对湖北省原行业统筹企业200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批复》(劳社部函[2000]8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行业统筹企业严格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的费率执行,认真做好2000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对湖北省原行业统筹企业2000年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批复 劳社部函[2000]85号

湖北省劳动厅、财政厅:

  你们《关于上报〈2000年湖北省原行业统筹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调整方案〉的报告》(鄂劳险[2000]2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省原行业统筹企业2000年费率按附表所列标准调整,请严格按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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