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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书哪里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08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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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都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那么解除劳动合同书到哪里可以拿到呢?试用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有什么?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解除劳动合同书哪里有

  解除劳动合同书应该由用人单位提供,不能在社会上买卖,由劳动者本人在用人单位处拿。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连同工资结算一起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试用期单位解除合同规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处理应具备以下要件:

  (一)用人单位对录用岗位制订了明确的录用条件(如劳动者年龄、文化程度、身体状况、思想品德、技术业务水平、户籍关系等);

  (二)劳动者不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录用条件;

  (三)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四)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在劳动者试用期内。

  三、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者的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5、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是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而且用人单位不能随意的辞退员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解除劳动合同书哪里有的相关知识,解除劳动合同书应该由用人单位提供,不能在社会上买卖,由劳动者本人在用人单位处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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