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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条“旷工”致使丢饭碗 员工起诉单位索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24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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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是一家安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职员,因肝病病情反复,向单位邮寄假条请假休养。不过,单位声称未收到假条,以旷工为由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刘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单位赔偿其经济补偿金等7万余元。记者昨日获悉,西城法院已受理此案。

刘先生诉称,他在公司担任区域经理职务,负责客户维护及技术支持等工作。今年5月,他因乙肝病情反复且疗效不好,遵医嘱休息养病1个月,并按照规定向公司邮寄假条请假。但公司称未收到假条,不顾他患病的事实,认定他旷工,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刘先生认为公司违法解约,应支付其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加班费等共计7万余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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