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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黄金周旅游消费防陷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14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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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消委会提醒消费者

  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为了配合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展旅游服务消费体察活动,于9月上中旬组织数名志愿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参加由福建某旅行社组织的海南~~深圳五日游,并发布消费警示:现正值国庆旅游黄金周,提醒消费者外出旅游须擦亮眼睛,小心消费陷阱。

  一、导游素质差,缺乏责任心。从海口~三亚许多游客都是第一次去,对当地风土人情、沿途风光不熟悉,只能靠导游介绍,导游上车闭目养神,敷衍应付,在未和游客协商的情况下,随意调整旅游线路,使景点和行程时间不吻合,并不顾游客沿途颠簸,疲惫不堪,在烈日炎炎正午安排游亚龙湾,年青人只好憋一肚子气顶着烈日下海了,老年人难得到此一游只能在被太阳烤得发烫的沙滩边观望,乐趣大减。在结束海南游返深圳时,由于在海口美兰机场待机时间较长,耗得难受,我们提前和导游协商取消博螯西沙海洋馆,万泉河两处景点,放弃晚餐,自行游海口,在约定时间、地点送机,导游百般阻挠,经过和旅行社一番协商,最终才达成共识,如此旅游,着实让人心寒。

  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出行要选择正规旅行社及素质高的导游,并要持证上岗,遇到导游服务质量问题,可向旅游部门投诉。消费者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将每天出游的行程、安排时间、路线、景点详细与旅行社沟通并明确在合同中。

  二、误导误购,吃哑吧亏。导游带游客去购物的地方多为虚高定价,在海口我们参观兴隆咖啡厂,商家设定“特色购物”、“免费品偿”、“买三送一”等促销手段,经过导游小姐的游说,许多人购买了咖啡、椰子糖、椰子粉等特产。随后在本地超市发现同样的品牌,同等重量的兴隆咖啡,在定点旅游商店购买44元/罐,而在超市里购买才15元/罐,价格相差之大,令消费者大呼上当。

  提醒消费者:在定点旅游点购买商品一定要理智,建议到当地大型超市购买,购买贵重物品要货比三家,不要急于交易,盲目购买,要认真核对价格,索要发票,提货时防止掉包,发现问题要及时交涉,减少损失。

  三、住宿、餐饮标准降低。

  1、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住宿酒店的等级是注挂X星级酒店,而我们住的明阳酒店,乐今宵酒店均未挂牌,无星级标志,有的宾馆由主楼和辅楼组成,住宿标准相差甚远,住宿条件缩水,游客深感闹心。

  2、餐饮质量较差,消费者在与旅行社签订用餐内容主要是就餐次数和每人每餐的用餐标准,合计的费用打入旅游的总费中,实际在旅游就餐中,饭菜千篇一律,天天如此,时常还闹出一些不愉快,消费者的就餐标准被“截流”了。

  提醒消费者:住,要注明是普通房,标准房还是星级房,星级要明确是几星级酒店,是否挂牌星级饭店建造时间和地理位置。吃,要注明就餐次数和用餐标准,标明几荤几素。不同档次的宾馆,不同标准的伙食,价格差异比较大。

  四、民族风情表演有“规则”。9月9日我们到三亚少数民族风情较浓的民族文化村,在导游的引导下,来到黎家苗寨参观婚礼表演,还未搞清怎么回事,一群姑娘拥上来东拉西扯把男游客们装扮成新郎,坐入厅堂参加体验婚礼,接着表演者宣布婚礼程序,随后“新娘”强行把游客拉入“洞房”,“新郎”不把见面礼(50元)揭头盖(20元)给够,甭想出洞房。“新郎”愣住直呼上当。

  提醒消费者:旅游总有许多人们喜爱的民族风情,但一定要注意不要轻易参加一些民族游戏或活动,小心落入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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