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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洗涤变“花脸 投诉维权得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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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4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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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于2006年11月2日到翠屏区工商局西城工商所投诉,诉称于2006年10月16日在西街某服装店购买价格为218元的针织服装,经洗涤后出现不同程度褪色的质量问题,影响了正常穿着。接到投诉后,西城工商所的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并耐心做双方工作,商家同意把服装寄回厂家鉴定,如有质量问题就无条件退货。

没过几天,商家以厂家鉴定该衣服无质量问题为由不予退货,于是消费者带着激动的情绪于2006年11月14日再次到西城工商所进行投诉,请求工商机关为其做主。工商所再次接到投诉后,首先对消费者从心理上进行安抚,其次对商家进行调查,发现商家所说该衣服无质量问题无任何厂家书面依据,无法证明该衣服不存在质量问题。因此,工商所人员对双方作了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达成了商家无条件为林某调换一件新服装的一致协议,使矛盾的双方最终握手言和,为这起消费纠纷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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