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执行律师文集

已出售但未过户的房屋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案外人丘某在法院查封前已实际占有但未过户的登记在被执行人余某名下的房屋,申请执行人李某认为该房屋虽已出售但仍在余某名下,不能排除强制执行,故起诉请求继续对该房屋
王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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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出售但未过户的房屋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也会“过期”?过期又该怎么办?
案情简介异议审查过程中,为证明存在申请执行时效中断的情形,小林提交了小张出具的还款计划、小张工商银行存折、其与小张的微信聊天截图等。小黄对小林提交的上述证据表示
王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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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也会“过期”?过期又该怎么办?
法院可否对被执行人配偶名下银行存款进行冻结?
【案例索引】《武某某与高某某执行实施案案》【(2022)鲁0891执1367号】【裁判意见】法院生效裁判认为,在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时,法院可查封、扣押、
王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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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可否对被执行人配偶名下银行存款进行冻结?
处置租抵并存不动产可否直接去除租赁
对不动产强制执行过程中出现租赁权与抵押权并存甚至冲突的情况十分常见,实践中常见做法是去除租赁后再予以拍卖,但这种做法不仅未明辨法律规定,还可能损害承租人、被执行
王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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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租抵并存不动产可否直接去除租赁
配偶成为被执行人:夫妻另一方需知的4个法律问题
配偶成为被执行人,作为非被执行人的自己,可能遇到哪些法律问题?应当如何应对这些法律问题?让法官帮你解答!1配偶因欠款未还成为了被执行人,法院查封了登记在配偶名下
王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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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成为被执行人:夫妻另一方需知的4个法律问题
登记在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房产,可以被执行吗?
夫妻一方作为债务人,名下没有任何房产,但其配偶名下却有房产,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债务人配偶名下的房产,法院会支持吗?下面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今天这
王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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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在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房产,可以被执行吗?
追索抚养费是否适用执行时效?
鲁法案例【2022】247很多人认为赢了官司就万事大吉并不了解申请执行也有时效限制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那么,如果申请执行的内容是抚养费是否还受执行时效的限制?一
王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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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抚养费是否适用执行时效?
一文读懂什么是限制消费
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包括发出报告财产令、进行网络执行查控、查封、扣押、冻结、划拨、变价、搜查、拘传、罚款、拘留、信用惩戒、限制消费等在内的诸多执行措施。
王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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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什么是限制消费
如何限制“老赖”
限制“老赖”措施汇总一、一般财产的强制执行1.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不动产;2.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等运输工具;3.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机器设备等动
重庆天宸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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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限制“老赖”
法院强制执行有哪些措施
【认识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
重庆天宸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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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有哪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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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农村土地征收每亩的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我朋友买给我一个黑车 但是车子被偷了 怎么办
购买黑车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车子被偷,您应该尽快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如实陈述整个情况,包括车辆的来源。虽然您是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朋友所赠的黑车,但仍需配合警方的调查和处理。同时,您也应该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杜绝参与任何非法的交易和活动。
徐忠律师 徐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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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重庆公司给我缴的深圳社保但我又达到法定年龄退休,又没有缴满15年,公司终止了劳动合同我能申请失业保险吗
由于你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因此不能申请失业保险。
徐忠律师 徐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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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语言霸凌我后越来越气想打他怎么办
用理智和合法的方式保护自己,才能真正解决问题,让自己不再受到伤害。
徐忠律师 徐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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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了怎么办
你好,可以考虑报警处理的
徐婕律师 徐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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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户能有地吗?如何办理五保户?
五保指的是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孤儿为保教),五保户的成员一般是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不享有所有权,只享有使用权,侄子不能继承五保户的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且一户农村居民只能有一处宅基地。法律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九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平方米以内,四人的农户100平方米以内,五人的农户110平方米以内;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平方米以内。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平方米。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平方米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
我买了网络课程,网上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分析:网上签的合同有效。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要视合同是否具备生效要件。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我的手机丢在司机的出租车上,司机不承认该怎么办
出租车捡到手机不给处理方式如下:1、报警,让民警协商归还,通过出租办找到出租司机,要回手机;2、如果司机坚决不还,可以书面向公安经侦大队报案;3、如果公安不给予立案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公安所在地检察院的刑事一科申请立案监督。出租车营运证怎么办理1、携带上述材料到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报名处报名,填写申请登记表;2、参加学习培训并考试合格,由培训学校统一到办证窗口办理《从业资格证》后,发放给申办人。持有C类以上含C类机动驾驶证,驾龄2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4、经出租车职业培训考试合格,并掌握相关道路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等基本知识,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后办理服务监督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三百一十二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居家保姆照顾老人突发疾病死亡。顾客主要承担责任吗?
你好,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看当事人行为与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漏水很严重,责任如何划分,是否需要全额赔偿?
法律分析:楼上楼道漏水是楼上住户的责任。楼上用户因个人原因使得有关设施漏水侵犯楼下住户的合法权益的,应当对楼下住户承担民事责任。此外,如果物业公司因未尽到监督管理义务导致漏水的发生,也应当对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当事人可以要求楼上住户或者未尽到义务的物业公司承担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停止侵害等民事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