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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处理规则
一、什么叫同居?我们先来看看什么是同居?同居是指男女双方,自愿不进行结婚登记而长期以夫妻名义一起共同生活的行为。同居一般要具有如下要素:1.同居的主体是男女双方
韦红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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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的分割协议样本
家庭财产的分割协议样本包括以下内容: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8
姜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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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承担方式有哪几种
抚养费承担方式有三种,定期给付、一次性给付和以物折抵;抚养费需要支付到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二、抚养费包
姜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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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父母出资替子女买房怎么样最保险
子女结婚,本来大部分都是刚毕业不就,可能工作刚找到刚稳定,收入维持自己生活都够呛,更别说买房子了。但是为了结婚怎么办呢?那也只能是父母的资助,甚至不是一代人的继
韦红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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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的房子对方要加名字怎么办?
我们经常听到关于这样的谈论:房子是男方全款买的,就算加了你的名字也没用,照样还是都归男方一个人的。加名这句话是对还是错呢?答案是必须错的。也有一些人咨询结婚后加
韦红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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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离婚直播账号如何分割?
如今,“网红直播”“网红带货”已经成为大众所熟知的娱乐方式和消费方式,也是很多人的赚钱方式。但是,网红也是普通人,随着家庭财产的增加,家庭地位的变化,网红夫妻离
韦红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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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拆迁获得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基本案情1、案情回顾:原告葛某与被告韩某于2005年结婚,双方均系二婚,2007年因原告车祸致残,被告韩某开始莫不关系,夫妻感情淡漠,因此起诉离婚要求分割
韦红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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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协议法律效力以及注意事项
婚前财产协议是指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就双方各自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做一个具体的约定,在结婚之后参照这个协议内容来履行。根据《民
韦红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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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钱一般给多少
古时候的人们结婚讲究纳征下聘,选个吉祥的日子举办婚事,而人们也将这些风俗延续到今天,下聘就是我们常说的男家给彩礼给女方。那么彩礼钱一般给多少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
吕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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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乃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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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可以做工伤鉴定吗
劳动局负责工伤鉴定,劳动者受伤后可申请。鉴定时间因情况而异,...
#工伤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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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外重大事故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道路外重大事故是否构成
交通肇事罪
?
交通肇事罪
如何判刑?本文详...
#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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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承诺的规定有哪些要求
合同
承诺
需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内容须与要约一致,且应符合...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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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薪不发怎么办
可以收集被迫离职的证据
朱正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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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已递交、快一个月了法院都没有回应
可以向法院窗口核实进展的
朱正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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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租房二房东没有提前一个月告知我,他属于违约吗?租赁合同上只写了乙方(租客)违约
针对此情况,常见的法律处理方式有:与房东协商、寻求法律援助或提起诉讼。您应根据实际情况,如合同具体内容、个人时间和经济成本等因素,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处理方式。
南京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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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残疾人单位多少一个月?
法律分析: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就业条例》第九条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南通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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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传媒公司的合作协议,无理由14天退工会会赔违约金吗
这个是要看你的合同上面怎么说,但是你们约定的
许欣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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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出轨女方提出离婚子女抚养费可以不出吗?
离婚之后女方可以不出抚养费。如果双方就女方不出抚养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协议有效,法院也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可由双方协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gt;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南京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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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拒绝,监狱会不会接受?
你好,由监狱管理部门决定
南京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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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出去的女子。法律允许。又把户口迁。又把户口迁回来吗?
户口迁移出去的女子,法律允许再次将户口迁回。根据户籍管理规定,个人有权根据自身情况申请户口迁移。若遇到户籍迁移受阻,可能涉及法律问题,应及时咨询。
南京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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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受到校长的不公平待遇,向哪个部门投诉?
.向当地教育部门投诉,一般叫教委、教育局或是教体局。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主管。2.法律依据:《教师法》第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3.第二十二条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七条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如果被单位无故辞退的,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南京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人看过
借款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
关于借款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其有效性是肯定的,但违约金的数额受到一定限制。根据相关法律,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但该数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若超过此限制,违约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对违约金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公平合理。
南京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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