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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林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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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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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离家三年杳无音信 妻子可向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2012-07-05|人阅读
谢女士的丈夫于三年前不告而别,至今也无音信,谢女士想跟这个名不副实的丈夫离婚。那像她这种情形,该怎样去离婚?

  法律人士认为,即使丈夫下落不明,妻子仍旧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因此,如果一方不告而别,经过一段时间仍杳无音信,一方可以提起离婚。法院受理案件后会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对方应诉,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方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至于是否判决离婚,法院主要是看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林兰)

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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