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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纪文律师
程飞鹏律师
殷纪文,男,汉族,优秀党员,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陕西邦维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2000年毕业,先后在检察院、法院历练两年,2002年以优异成绩考取律师资格证,遂正式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至今已10年。...
擅长各类诉讼,主要专业领域:医疗纠纷、刑事辩护。 思维敏捷、反应迅速、涉及面广、专业特色 ...
律师文集
亲办案例
客户咨询
我爸妈没领结婚证,我是2002年生的,户口和妈妈在一起,现在她们不在一起了,从法律上是怎么回事?
你好!你爸爸和你妈妈没有依法登记领取结婚证,就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他们感情不和,分开就可以了。你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有什么还不清楚的地方,欢迎来电咨询。
跟我老公四年都没有在一起了各过各的连个电话都没有给我打过,是不是他在外面有人了呢!我想离婚可是我有舍不得孩子怎么办呢!
你的事情只能你自己做决定了
我男朋友那会出钱买的车,买在我名下了,但是是做的分期,我们分手了,要是他不还这个车款,我要怎么办?
你名下的车,你拥有所有权,你可以向他要车。
在工伤中怎么赔偿,医疗事故中的精神损失如何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一般是不会支持的
植骨手术造成脑出血是否是医疗事故
为何植骨,后为啥脑出血? 详情致电13060265555(重庆)
非法营运法律责任,非法行医的法律责任具体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8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8〕5号 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一)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二)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第四条实施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五条本解释所称“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参照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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