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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峥律师简介

诵盈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杨志峥专注遗产继承家事服务14年擅长领域:遗产继承、家庭财产分割、遗嘱纠纷、遗产诉讼、家族财富传承 教育背景北京大学法学院学士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硕士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实践导师 社会职务 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约律师北京电视台《现场说法》最受欢迎公益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民法典通解通读》特聘讲师中央电视台《律师来了》公益律师、《律师请就位》专家律师《民法典请开讲》全国演讲比赛亚军 执业经历杨志峥律师,执业14年以来,深耕遗产继承服务领域,亲办案件上千件,在处理各类家事疑难案件方面有着丰富的诉讼经验和庭审技巧。擅长领域涵盖遗产继承、分家析产、遗嘱...

郭晶律师简介

郭晶律师曾系天津宗汇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现任北京一法(天津)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婚姻家事部律师团队负责人。 2004年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涉外经济与法律专业、相继获得管理专业学士学位,现在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2008通过全国司法考试,至今已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致力于婚姻家事法律领域的研究和实践。在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实战技巧。善深入探析各类案件的内在规律,找出实践中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熟知婚姻家庭案件的特点,在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的同时,还能够深入理解其在婚姻家庭矛盾中的痛苦心情,为其做情感困惑解析、感情疏导等情感安抚工作,力争将双方纠纷化解于法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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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位继承人是否需要承担赡养义务?

    代位继承人有义务赡养老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代位继承人一般是被继承人的孙辈,且被继承人的子女已经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家庭纠纷,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

    双方婚前财产,归各方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除了重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及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于适当帮助外,还作了两个特别的规定:1)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2)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孩子归属问题父母可以协商决定由谁抚养,如果父母双方离婚时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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