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行政诉讼律师文集

法定代表人谎称公章遗失,重新补刻公章并备案,股东如何维权?
公章对于公司和股东来说至关重要,因此往往成为股东纠纷斗争的焦点。例如,当当网创始人李国庆抢夺公司的47枚公章事件,一时轰动全网,足以说明公章对于公司的重要性。公
李娅莉律师
人看过
法定代表人谎称公章遗失,重新补刻公章并备案,股东如何维权?
行政诉讼胜诉率那么低,还有必要起诉吗?
民告官,自古不易。秋菊打官司,更是历经风雨。但是,公权力被滥用,个人利益被侵犯,作为新时代公民,要为权利而呐喊。所谓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
徐跃奇律师
人看过
行政诉讼胜诉率那么低,还有必要起诉吗?
行政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
行政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1、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包括取证违反法定程序;以利诱欺诈胁迫暴
王蒙磊律师
人看过
行政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
被行政拘留后,怎么办?有案底吗?会影响孩子以后上学和就业吗?
一、案情简介2020年,张女士等人因为学位房事件,被深圳市某区公安分局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行政拘留7天,后释放。委托律师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
徐跃奇律师
人看过
被行政拘留后,怎么办?有案底吗?会影响孩子以后上学和就业吗?
行政诉讼中,原告是否有义务提供证据?
所谓行政诉讼,就是民告官,虽然现在不少学者在研究反向行政诉讼制度,不过现在行政诉讼的双方主体都是特定的,原告是行政相对人,被告则是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诉讼法》的
徐跃奇律师
人看过
行政诉讼中,原告是否有义务提供证据?
行政诉讼中,被告能否再调取证据,原告如何抗辩?
在最近代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中,发现被申请人或者被告经常会在复议及诉讼过程中,继续收集事实证据或者向有权机关申请法律解释,从而给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合法性寻
徐跃奇律师
人看过
行政诉讼中,被告能否再调取证据,原告如何抗辩?
行政诉讼中,原告应当如何举证质证?
最近在回答当事人仔细的几起行政诉讼问题中,发现当事人都不知道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自己应当如何的举证和质证。结合自己所学所知以及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徐跃奇律师
人看过
行政诉讼中,原告应当如何举证质证?
行政诉讼中,原告如何撰写起诉状和开庭应诉?
关于如何撰写行政起诉状和开庭应诉,主要有请求权基础方法和适法性分析两种基本的方法。所谓的请求权基础分析方法,是结合原告的请求权及请求权依据的法律依据,判断原告的
徐跃奇律师
人看过
行政诉讼中,原告如何撰写起诉状和开庭应诉?
在行政诉讼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一、哪些行为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
王蒙磊律师
人看过
在行政诉讼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被行政拘留10天会有案底吗?
被行政拘留10天会有案底吗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不是刑事处罚,一般对行为人
尹青律师
人看过
被行政拘留10天会有案底吗?
1/6
法律知识
最新咨询
最新问答
大学因抑郁症休学一年会不会记入档案?
休学原因是会记入档案的。学生因某种原因须中途停学,但又不符合休学条件,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学籍一年。保留学籍期满不办复学手续者,取消学籍。保留学籍的学生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待遇。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1、因病经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2、根据考勤,一学期请假、缺课超过总学时13者;3、因某种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法律依据:《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休学学生的有关问题,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休学学生,原来享受人民助学金的伙食部分照发;体育、航海、舞蹈、戏曲和管乐专业的伙食补助部分停发;带工资的,由原单位按国家劳保规定执行;享受职工助学金的职工助学金照发;(二)因病休学的学生,应回家疗养。病休期间享受公费医疗一年,连续病休(不含享受职工助学金的)第二年停止公费医疗,医疗费用自理。享受公费医疗期间,应在当地公立医院就诊,凭医院正式单据按季度向学校报销,最迟不能超过当年年底;(三)学生休学回家,往返路费自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可酌情给以补助;(四)休学学生的户口不迁出学校。
店主欺骗消费者。消费者应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商家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这两款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全文。
擅自挖掘他人土地是违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分析:私自挖土卖土可能会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耕地管理制度。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