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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制度的处理决定

违反制度的处理决定

行政处罚 2023-06-05 人浏览

律师解答

违反制度的处理决定:劳动者违反制度时,公司可以通过记过、处分、降职等进行处理,造成公司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国家行政人员违反制度规定,可以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的;
(二)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三)拒不执行或者变相不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的;
(四)参加非法组织、非法活动的;
(六)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和第六项行为之一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予以开除。公开发表反对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反对改革开放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予以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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