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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立案标准

刑事辩护 2019-03-01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首先必须澄清,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并不是一个独立罪名。广义上,所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都可以理解为非法侵犯他人财产的犯罪,如合同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等。《刑法》第五章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都属于中间意义上的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犯罪,如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等。狭义的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犯罪包括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以下就介绍一下这两个罪名的立案追诉标准。

侵占罪是《刑法》第270条规定的罪名,目前还没有全国统一的立案追诉标准,司法实践中可以参照职务侵占罪的立案追诉标准。

职务侵占罪是《刑法》第271条规定的罪名,是指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数额较大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根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实施职务侵占行为,数额在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当立案追诉。

以上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八十四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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