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登记在不同情况下的具体操作如下:1.双方均能亲自到场:双方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等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确认后,婚姻登记机关将审核材料并办理复婚登记,颁发复婚登记证。2.一方无法亲自到场:若一方因故无法亲自到场,需根据当地具体规定办理。部分地区可能允许通过委托律师或亲属代办,但需提供委托书、身份证明及被委托人证件等材料。此外,还需注意部分特殊情况下(如军人、服刑人员等)可能有特殊规定,需提前咨询并准备相应材料。3.材料不全或需补充:若提交的材料不全或需补充,婚姻登记机关将告知申请人具体需补充的材料清单。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后重新提交申请。若多次提交仍不符合要求,可能需要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