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民事法律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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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
20年前,女方被家暴后离家出走(有一儿一女),再外打工期间,女方与另一男又生育两孩子(现都成年)怎么办?
家庭暴力不会直接导致净身出户的,但是遭受家暴的一方,可以在离婚时向对方主张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家暴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种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比如,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给对方造成伤害,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等,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在实践中,家暴的取证往往是一个难题,所以在生活中,如果一旦遭遇家庭暴力,建议您及时报警或就医,留存报警记录及诊断证明,一旦日后产生诉讼,报警记录及病例都可以作为直接证据。另外,如果当事人已经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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