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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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酒吧工作做长期工作,想写辞职信辞职,但是领导不批准怎么办?
我因为一点小事而向公司提交了辞职报告,可公司不批准,我该怎么办?员工的辞职未经公司批准,且员工的辞职不需要雇主的同意。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如果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用人单位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根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辞职是否有任何补偿。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员工自愿辞职不需要赔偿。但是,如果雇主违反法律,如拖欠雇员的工资,未向雇员支付社会保险,如果雇员此时提出辞职,雇主需要向雇员赔偿经济补偿。原则上,员工应提前30天向人事行政部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并领取《辞职手续表》。人力资源部和;行政部应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好记录。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①、离职员工应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负责人以上职位由总经理签字。②、离职员工部门助理从离职员工手中收回工作许可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和办公用品,确认后由助理签字确认。③、财务部应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财务违约(包括贷款和差旅费报销)。如有违约,应当场偿还。如无违约,财务部应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3、在辞职员工在辞职程序表上获得所有必需的签名后,人力资源部和;行政部将向员工发出终止与XX的劳动合同的决定。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备案;根据记录审核意见,终止员工与社保机构的社保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果辞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人力资源部和;行政部根据其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账。如需提取,由员工自行处理。
呼伦贝尔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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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70岁以上老人的残疾鉴定是10级,应该支付多少赔偿金
十级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以1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者失去劳动力或残疾等级,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期残疾日起20年计算。但是,60岁以上的人,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75岁以上的人,按5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十级残疾标准:a.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到限制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到限制。法律依据:《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第四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无劳动能力、无扶养人或者扶养人不具有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
玉溪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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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施工现场骨折的老板不承认他的工人没有合同。我该怎么办?
工地工伤骨折没有劳动合同处理方法如下:1、如果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收集相关证据,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2、如果用人单位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赔偿,没有购买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如果属于劳务关系,由接受劳务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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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班的时候烫伤了。工商上有赔偿吗?
法律分析:员工被烫伤需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攀枝花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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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会影响家庭生活津贴吗?
法律分析:补贴、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根据其性质决定:(1)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收入需要征税;(2)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1)生子女补贴;(2)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庭成员的副食补贴;(3)儿补助费;(4)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指按财政部门内规定容,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发给的误餐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第二条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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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已签署裁员协议,我们该怎么办?
公司裁员方案(一)一、裁员基本原则——支付经济补偿方式与员工协商解除合同1、裁员原因:因生产经营困难,难以维联系公司运营,需大幅度裁员2.裁员对象:除经评估认为优秀的,可以暂时保留外,第一批裁员83人,暂保留员工60人二、裁员工作主要流程:1、召开会议,由公司领导宣布裁员决定及裁员原因2、公布被裁人员名单及补偿方案3、下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并请接到通知单的员工签字确认,由人事部负责收回回执,如员工拒收通知单,则由该部门主管会同一名在职员工在通知单上签名,视为送达。4、被裁减员工应该在接到通知后根据公司后面规定的办理时间,办理相关工作交接手续并填写法律依据:《员工离职单》;2. 工作交接手续办理完成后,将《员工离职单》并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当场核算其当月工资和有关补偿金;3. 人事行政部与财务部对接,对履行完工作交接手续,工作无误的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由财务部发放工资及相关补偿后,员工需签字确认。三、经济补偿方案为:N+11、N=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企业要求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按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1=提前通知金。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要求解除劳动关系,一是提前30天通知被裁员工二是不提前通知,但需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工资,公司要求被裁减立即办理手续,需予以支付其一个月工资;月工资高于XX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按照3倍标准计算,按XX地区标准一年最高上限为6600元四、本次裁员劝退工作涉及各部门职责:1、公司总经理会同班子成员主持裁员工作,做好离职人员谈话及思想工作;2、人事行政部负责通知书的发放和回执的回收工作,负责核算人员工资和经济补偿,如有被裁员工要求补缴社保的,负责在本年度社保基数公布之日后,为离职员工办理社保补缴手续等劳资后续工作;负责与财务部清点公司固定资产清况;3、被裁员工部门负责人协助做好离职人员的谈话思想工作,做好组织带领办理手续工作、其原来的工作交接、包括材料物资、设施设备的交接,每个部门应指定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交接工作准确、有序;4、财务部门负责做好离职人员的欠款、过失赔偿等记录,负责公司内部各项资产及帐目的核对与清点,以及准备好离职人员的工资和补偿金(现金形式)的发放。5、信息部负责与离职人员交接有关电脑信息等方面的事宜;6、公司安保部负责做好离职人员的行为控制,防止出现报复和人身伤害,以及人员离开公司后的门禁工作;7、XX负责接管回收的公司固定资产;五、裁员方案实施时间表:1、9月28日人事行政部完成被裁员工本月工资及补偿金的`核算工作,并将拟定好的裁员方案报公司高管讨论,报董事长审批;2、9月29日做好裁员前各项准备工作,人事行政部准备好通知单及离职申请表;2、9月30日对仓库实施盘点;2、10月1日由总经理及班子成员分头召开各部门会议,说明裁员原因,公布裁员名单及补偿方案,人事部负责下发《通知单》和回收回执;3、被裁员工办理工作交接;填写《员工离职单》交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将核算完毕的补偿金告知员工,通知员工领取日期及履行的流程;4、10月2-5日财务部会同各部门清点公司固定资产,核对帐目5、10月15日-20日发放工资及补偿金;六、注意事项1、安全保卫:员工办完离职手续后,均需由部门主管陪同下取个人用品并离开,避免突发状况发生;2、财务部应事先核查本次裁减员工中是否存在帐款问题,人事行政部核查办公用品、收回工牌;3、保安应加强门岗力量,离职后员工不得进入公司,以避免恶性事件发生;4、由于员工辞退期间需要加强保安力量,所以保安的离职谈话应安排到最后或暂缓辞退;5、工资及补偿金的发放前提是,被裁员工工作交接清楚,帐目相符,如因不进行工作交接,擅自离职,存在帐款等问题,应办理工作交接,将帐目核结清楚无误后方可结算工资及补偿金。七、本次裁员可能发生的后续问题:1、社保补缴及个别人要求按实际工资缴费;3、如有被裁员工主张公积金的补缴;2、相关部门4-5月份奖金的发放;3、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4、社保及公积金尚未开户,本年度社保基数尚未公布,如有员工要求补缴社保,需预留出个人帐户部分,预留金额应为上年度标准的120%;5、如有员工拒不接受裁员或提出无理要求,是否告知其如下义务:八、被裁减员工义务:1、服从公司决定,不得以所谓上访反映为名或其他理由,诬告、威胁、恐吓、顶撞、侮辱、殴打、伺机报复公司同事和领导,违者将立即开除,依据法律规定开除者不予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造成他人身体、财产损害的,将予以赔偿;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2、服从公司决定,不得为发泄私愤,以任何形式破坏、损坏公司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建筑物、车辆及其他公司财产,违者除立即开除,依据法律规定开除者不予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并赔偿公司全部财产损失,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3、服从公司决定,不得故意拖延交接工作,不得借机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或他人合法财产,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公司裁员方案(二)一、现行法律对经济性裁员的规定,二、《劳动合同法》对经济性裁员的规定,经济性裁员的现行规定与《劳动合同法》对比,三、经济性裁员法律策略,从理论上来讲,企业裁员的类型主要分为:结构性裁员、优化性裁员、经济性裁员。结构性裁员是指企业的经营业务和经营方针发生变化,导致企业内部机构的重组、分立和撤销等所引起的裁员,其原因一般有三个,一是行业本身的成长周期的变化,导致企业的产业结构必须随之调整;二是由于技术革新,致使企业原有的岗位消失;三是公司战略的调整。优化型裁员是为了提高效率和团队竞争力,裁员的目标是那些业绩不佳、人际关系不好、团队合作能力差的员工。企业在选择裁员对象时,首先会看这个员工是不是核心业绩的创造者,是不是成长业绩的执行者,再考虑这名员工的现实表现如何,在沟通、团队协作、学习主动性等方面是不是存在不足。经济型裁员多是出于成本控制的需要,这个时候往往因为个人回报与企业的现实支付能力存在差距,企业必须通过裁员来减少支出,增加竞争力。一般而言,经济性裁员是指由于企业生产经营发生困难,为摆脱困境,而较大规模裁减员工的行为。法律上所允许的裁员类型是经济性裁员。一、现行法律对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适用这一规定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1、裁员的条件。(1)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是指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的,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对该企业进行整顿的期间。法律规定这个整顿期间是为了使企业改善经营状况,扭转亏损局面,在整顿过程中,为了预防破产,缩小开支范围,必然要对剩余劳动力进行裁减,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单方解除与部分劳动者的劳动合同。(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员的,可以裁员。2、裁员的程序。裁员不仅需要符合法定条件,而且也要遵循法定的程序,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裁员的程序包括:(1)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3、四类人员不得裁减。需要指出的是:下列人员不能辞退:(1)患职业病或工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三期”内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的。4、裁员时企业的义务。(1)裁员时应给员工经济补偿。根据法律规定,裁员时,企业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2)裁员后6个月内再招聘新员。公司裁员方案(三)湖北XXXX公司系原国有企业湖北XX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液压油缸分厂与浙江XX科技股份公司联合组建而成,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主要承接对外加工业务。由于企业内部规模小,自动化程度不高,仍停留在小作坊的生产方式,不具备市场竞争力,导致企业内部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现急需调整经营方式。根据企业内部实际状况,结合企业外部环境影响,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在国家相关法律范围允许范围内进行经济性裁员。具体方案如下:一、经济性裁员依据公司由于经营不善等经济性原因,2009年全年累计亏损  万元,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以致于需要解雇一定数量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规定,经济性裁员属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法定情形,我公司完全符合法定的经济性裁员构成条件。二、经济性裁员人数公司在岗人数为63人,计划裁员  人,占全公司总人数的百分之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关于“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之规定。三、经济性裁员法定程序依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以下法定程序:(一)在实施裁减人员前三十日召开员工大会,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包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裁减人员原因、拟裁减岗位及人员数量、实施裁减人员的时间、经济补偿办法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听取员工的意见;(二)在实施裁减人员前十五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书面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三)公布裁减人员方案后,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四、经济补偿办法依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被裁减人员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以上补偿一次性以现金方式支付五、被裁减人员对象被裁人员均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在被裁减人员之列:(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六、本方案经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由湖北xxxx公司授权人员负责统一解释。七、本方案自**年1月20日实行。湖北XXXX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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