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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现在请告诉我工资超过多少要交税

房产纠纷 2020-03-25 03: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这里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点所取得的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资、薪金收入,依法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收制度。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起征点2017目前是3500元,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扣除标准: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在充分考虑民意的基础上,将工资薪金所得应缴个税的免征额从2000元上调至3500元,目前未有调征决定。
    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 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
  • 工资收入不超过3500元的,不用交纳个人所得税。但下列情况,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收入的,合计超过3500元的;除工资收入外,还有其他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收入来源的(例如业余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第八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 一。收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与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仲裁。仲裁免费。应收集的证据有: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服、证人、录音、工资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有你名字且盖有公章的文件等.
    二。
    可以主张的权利有:
    1.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应支付4个月工资(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2.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应支付1个月工资。
    3.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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