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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四月份上班的路上发生了一起车祸,导致骶骨骨折,当时医生说不需要住院,休息一个月,但是我在家里呆了四个多月,受伤组没有支付工资,我在第三个月辞职,所以我能找到他们的赔偿金吗?

劳动纠纷 2020-03-20 01: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因工伤休息的期间还可以要求单位发工资吗?   工伤期间工资是工伤职工因治疗工伤暂停工作的期间,依然享受的劳动报酬。工伤期间工资正常支付,若有克扣的,可向单位注册地或者实际营业地的劳动局申请仲裁。   如果属于工伤,首先要注意工伤的认定:   
    一、首先要申请工伤鉴定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为发生事故伤害,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者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二、其次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确定赔偿数额。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关于工伤期间的工资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可见,工伤期间的工资与工伤前的工资标准一致,绝不是只有基本工资。
  • 工伤待遇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 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向劳动监察投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

    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

    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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