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遗嘱是否由遗嘱证人签署而不予纠正,是否仍然有效?

继承 2020-03-25 10: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需要立遗嘱人签名,按手印,注明年月日,才有效。
    《继承法》: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 遗嘱是否有效,要看其是否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还需要有公证,或者两人以上的证人签字。 如果不符合这个条件,无法认定遗嘱有效。 虽然,两个儿子都叫了购房款,但并不能因此认定他们拥有了房屋产权。
    既然产权证上的名字都是你父亲,那么这三处房产都是你父亲的遗产,应该根据《继承法》来决定权属。 建议你,协议不成,就到法院起诉,而且,要尽量找一些证据,来证明你父亲生前的真实意思。
  • 普通遗嘱,可以不需要公证,当然更不需要律师见证,也具有法律效力。当然,要选择公证还是见证,建议选择公证,可以减少或者避免日后纠纷。因为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 《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那么,代书遗嘱中的见证人究竟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行呢?  根据《继承法》代书遗属见证人的规定,见证人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已满十八周岁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自己有劳动收入的人。在年龄上,见证人首先就得满足具有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此做出的法律行为才会具有效力。所以,见证人应当是成年人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2.理智健全的正常人。精神失常、丧失理智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得作为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   
    3.能够自主了解遗嘱内容的人。见证人必须是能够了解遗嘱内容、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一般情况下下,盲人、文盲、不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是不能成为该遗嘱的代书人或见证人的。   
    4.与继承遗产无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他们与继承死者的遗产有切身之利害关系,因此,不能作为见证人。   除此之外,代书遗嘱中的见证人还需要满足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延边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