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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车载我的老板排放废水,我被拘留10天,罚款2万,两个月后,刑事拘留17天,现在抓到老板,到检查站,现在打电话给我,问我什么责任,会被判入狱,罚款?

劳动纠纷 2020-03-25 03: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拘留算不算坐牢,下边要先区别两个法律术语:
    1、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是处罚措施,刑事拘留是强制措施。
    2、坐牢,是通俗语言,其内涵包括各种受关押的行为,有时特指刑事处罚。
    3、在刑事诉讼中,判决之前的羁押(包括刑事拘留期间和逮捕羁押期间)都可以折抵刑期。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分两种情形,如果是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不能用刑事强制措施来代替;如果是刑事拘留,也符合监视居住条件,可以依法变更为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诉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是关于对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执行刑事拘留的规定。
    如果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而被刑事拘留的,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间一般为十四日之内;如果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则刑事拘留最长可以37日。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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