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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合作伙伴五年前租下此房,并支付房东4500元押金;一年前合作伙伴另有业务离开北京,我继续租用该房。在房东要求下又支付了6000元押金(共计10500元,伙伴已给我出具委托书处理另外4500押金)。今年房东要求大幅提高房租,协商不成,故此搬出。现房东以物品丢失,设施损坏为借口拒不退还押金。问题如下:1、房东所列举的都是一些如纸篓、接线板之类小的不值一提,且根本无我方签字认可的物品(真正的大件:如电视、冰箱之类无任何问题)。所谓损坏也是一些如地板划痕或卫生间排风扇不转等完全属于自然损耗的内容。我是否可以完全否认这些事项,而要求他拿出证据。2、咨询过一些朋友,多数都认为走诉讼之路太麻烦,是否有更简洁的维权之路?3、假如真的要不回来押金,能有些什么样的方法能最大限度的给房东造成损失,比如举报他偷漏房屋租赁税之类是否可行?抑或在楼内张贴宣传资料让他无法出租,更有甚者堵他一年锁眼儿等(是否违法)?跪盼各位法律界朋友指点,希望不是“可委托我进行诉讼”之类的答复!

诉讼 2018-08-31 04: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客想提前退租,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可以根据上述讲到的退还押金的情形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和房东协商后,扔拒退押金的,涉及金额有比较大,可以积极搜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权益。
    在过程中遇到困难的,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协助。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 租期未到房租和押金能退吗,  
    一、租期未到房租和押金能退吗  看押金的性质,如果是物品保全可以要回,如果约定是违约金则要不回。对于租金,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可能会扣点。以后退房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下。  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  
    二、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1)有违约行为;  
    (2)有损害事实;  
    (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无免责事由。前者称为违约责任的积极要件,后者称为违约责任的消极要件。此处仅讨论其积极要件,即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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