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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房子是在1999年问隔壁房子买房的,没有办理房屋手续,而是给了我的集体土地使用卡和买卖双方写了买房收据,现在房子要拆了,请问房地产属于谁?

房产纠纷 2020-04-12 22: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还有一种情形需要注意,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按你所说你们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均等分配。

  • 1.依据《物权法》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2.如果房屋是由男方父母在世时修建的,那么男方父母对房屋拥有所有权。
    3.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4.依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两个姐姐和男方肯定是继承人,如果抱养大哥时进行了收养登记,也可以继承。依据该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5.如果男方父母去世后未留下遗嘱,依据法定继承规则,男方继承了房屋部分遗产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方离婚后有权要求分割拆迁补偿。
    6.如果你购买的物品是用婚后的共同财产购买的,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7.如果男方吸毒卖掉的物品是你方的婚前财产或者你专用的生活用品,对方侵害你的所有权,有权要求赔偿。
  •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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