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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已经工作了好几个月,没有签订合同,但工资是由劳工公司支付的。

劳动纠纷 2020-04-03 15: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天辞职,超过试用期的提前三十天递交书面辞职信。职工如果不提前递交辞职信就离职,企业可以认定其是擅自离职,只能按旷工处理,扣除旷工工资。
    但是劳动者不需支付赔偿金。“第二十二条到第二十五条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规定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n劳动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n
  • 没有欠条/借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最好的办法.
    首先收集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的实际证据,其次继续协商,要求对方偿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后拒不归还可申请强制执行。
  • 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适用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才可以"双倍工资"。这个适用范围在《劳动合同法》第2条"适用范围"中有明确的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 如果是劳务,那个就不叫工资,叫劳务报酬。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
      关于完税凭证的问题:自己拿着身份证件到地税大厅打印就可以,如果没有,你可以找财务,让他以单位的名义到税务局申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作用和完税证明一样。
      法律依据: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一、对劳务报酬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超过20000-50000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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