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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签订的两份劳动合同不同意,这是对我们员工的欺骗吗?

劳动纠纷 2020-04-17 09: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工资单和工牌该怎样讨薪?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工资单和工牌,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就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同时,未签合同超过一个月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的,证明劳动关系的依据有: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一、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另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当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作为劳动者需特别注意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千万不要签订空白的劳动合同;  
    2、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向用人单位索要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文本并保存,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将成为重要证据;  
    3、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仲裁时应按实际工资标准支付双倍工资。  
    三、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1、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2、休息、休假权利  
    3、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  
    4、获得劳动安全保护的权利
  •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有问题可以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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