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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如皋颐园二区住户 我们已在2009年之前按合同要求 与南通鑫祥房产开发公司 及如皋分公司签了合同 交房入住 并在2009年交了房产契税 不动产发票 因开发商未能通过综合验收不能领取产权证 我们是否可以起诉开发商 要求其领产权证并赔偿

房产纠纷 2018-08-31 23: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购房合约约定由开发商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开发商逾期不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具体有:
    1、赔偿损失
    开发商不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为购房者办理房产证的话,会给购房者造成经济损失,因此法律规定开发商逾期不办理房产证的话,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解除购房合同
    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9条的规定,由于出卖人原因导致办证逾期一年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出卖人承担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
    这就是说,如果开发商不按照购房合同办理房产证长达一年以上的,那么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且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按照税法规定  
    1、对纳税人经营自用的应税房产实行从价计征,将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10%~30%后的余值按照
    1.2%的年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  
    2、对将房产出租的实行从租计征,即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按照12%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  
    3、对于个人出租住房,按4%税率征收。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A公司原有的房产和新建及外购的房产均为自用,显然应按照房产余值从价计征;对于融资租入的房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规定,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 不动产权证与房产证的区别有以下:
    1、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内容更详细不动产权证相比房产证内容更加详细,里面(楼盘详情楼盘点评项目图库价格走势)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固有的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2、不动产权证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新版《不动产权证书》设置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问题。房产证目前继续有效,暂时可以不换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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