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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里那种集体产权的自建房可以过户吗

房产纠纷 2020-04-19 19: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农村自建房过户要看地块性质,集体用地不可买卖不能办理过户及房产证;国有土地可交易,可过户并办理房产证。过户就是办理房产转名。自建房屋过户的流程:
     
    1、 去乡镇国土所提出申请;
      
    2、 提交相关材料; 
      
    3、 当地国土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查; 
      
    4、 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公告; 
      
    5、 报国土局审核,注册登记; 
      
    6、 发证
  • 二手房产权过户的注意事项:
    1、核实产权是否清晰
    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 身份证核实,确认无误即可。只样做到这一点,你才能防止无效买卖合同的出现 或者合同诈骗案情况的发生。
    否则,纠纷在所难免。
    2、注意房款交付时间
    尽量将房款的给付放在产权过户之后再进行,或可以用提存的方式办理房款的给付,以尽量降低风险。
    买卖双方一定要到政府指定的房地产交易场所办理产权转让手续,按国家规定交纳各种交易费用,领取政府颁发的产权证,买卖双方能一手交钱一手交房(指产权证)。
    3、了解房产相关费用的缴纳情况
    务必了解核实其他诸如公共维修基金、物业费等费用的缴纳和结清情况,以及落实过户等相关手续,以确定是否对以后生活起居带来影响。
    4、算清过户需交的费用并明确买方的人数
    买方应确定过户后产权证上登记的权属人, 避免签约后家庭成员变化再考虑变更或增减房屋权属人情形出现。
  • 给付判决中当事人可就办理房屋过户申请执行
      1 、物权公示原则要求,要取得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仅仅基于交付而取得对实物的占有还不够,还要求至产权部门办理财产过户登记手续。在给付判决中,义务人的法律义务不仅仅是将作为判决标的物的房屋交付权利人,还应当向权利人提供办理过户所需的一切材料和手续,包括为一定的行为,如共同到房产部门签字办理。实际上房屋给付的判决包含了房产交付及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两项义务,两项义务构成一个完整的权利转让,缺一不可,因此不能认为后一项义务是前一项义务的附 随义务。
      
    2、在房屋给付判决或调解中权利人在义务人拒绝配合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的情况下,是当事人直接向房屋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还是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房屋登记部门凭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办理呢?各地房产部门和人民法院做法不一,有的地方的房管部门仅凭法院的裁判文书和权利人一方的到场签名即可将房屋过户,笔者倾向于由房屋登记部门凭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办理。
  • 自建房产权是需房屋的使用年限是与土地的性质有关的,如果当时单位盖集资房的土地是住宅用地的话,那么就是70年,如果是工业、教育用地的话就是50年,商业娱乐用地的话就是40年。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
    并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故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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