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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当家人洗干净关闭、关闭时,反复因为没有水最后被认为关闭水龙头,结果是最后一个人在下午3:37离开家,44时,业主被告知回家经营水。请:由于社区财产和家庭的疏忽,楼下和电梯的损坏,财产和业主都负责!早上,当家人洗干净关闭、关闭时,反复因为没有水最后被认为关闭水龙头,结果是最后一个人在下午3:37离开家,44时,业主被告知回家经营水。请:由于社区财产和家庭的疏忽,楼下和电梯的损坏,财产和业主都负责

房产纠纷 2020-05-04 16: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停水停电的。业主因未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是违反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作为物业公司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对违约的业主督促其交纳,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法律没有赋予物业公司可以断水断电。加之,业主供水供电是分别与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签订供水供电协议,交纳相关费用来获取的。它和业主要交纳的物业服务费是两码事。物业公司显然这样做是错误的,而且是违法的。
    如果因停水停电造成损失的,业主可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因停水停电造成的损失!
  • 物业服务费的诉讼时效:首先、拖欠物业费是民事纠纷,在民事纠纷中不叫追诉期而是叫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七章规定 诉讼时效: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依据这两条的规定你的物业公司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11号规定第二条 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第三条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 一、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的主要责任  
    1、物业维修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对物业管理的标准,对其经营管理的物业进行维修和技术管理,包括对房屋安全与质量的管理、对房屋维修技术的管理以及对房屋维修施工的管理;  
    2、物业设备的管理。需要管理的物业设备主要有给排水设备、燃气设备、供暖设备和通风设备、电气设备等;  
    3、物业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对住宅小区的环境进行管理,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具体包括污染防治、环境保洁、环境绿化等;  
    4、物业管理安全。物业公司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保障业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小区的治安进行管理,对小区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以及对出入小区的车辆与人员进行管理。  
    二、小区业主的责任划分  根据“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业主对其所有的物业应承担维护责任;其他设施、设备依情况不同而不同:  
    1、房屋的室内部分,即户门以内的部位和设备,包括水、电、气户表以内的管线和由业主负责维修的部分如自用阳台,除自己维修外,业主也可委托有关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专业维修人员代修;  
    2、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的部分为: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即房屋的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主体公用设施;  
    3、由市政公用单位负责维修的部分为:住宅区内的水、电、煤气、通讯等管线的维修养护,由有关供水、供气及通讯单位负责,维修养护费也由其支付。但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上述有关单位另有约定的,按双方约定确定维修责任。  维修责任的承担:  
    1、业主未履行其维修责任,致使房屋及附属设施已经或者可能危害毗连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可授权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修缮,其费用由业主承担;造成损失的,由业主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人为造成公用设施损坏的,由损坏者负责修复,恢复原状,不能修复或造成其他损失的,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另外,小区内的其他地区责任划分有些既不属于物业管理公司,也不属于业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居住小区内其他设施管理职责  居住小区内供气(包括煤气、天然气)电话、路灯及相关设备、设施、管线等,均分别由供气企业、电信和路灯管理部门各自负责维护、管理。  
    2、居住小区内绿化管理职责  居住小区内绿化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施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由园林绿化部门负责;树木、花草、绿地等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可由园林绿化部门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的,应当接受园林绿化部门的业务指导。  
    3、居住小区内的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居住小区规划红线内的机动车停车场(库)非机动车存车处等交通设施,均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护、管理;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现交通违章,报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设立收费停车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4、居住小区内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供水管网及管网上设置的地下式消防井、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由供水部门负责维护、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高、低压消防供水系统,包括泵房、管道、室内消防栓以及防火门、轻便灭火器材、消防通道等,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修、管理,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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