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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前,我奶奶浦西的一套住房动迁(有奶奶我和两个叔叔的女儿四个户口),后分到位于浦东的两套房屋.动迁后我的户口随即迁回父母家,浦东的房屋由奶奶与两各叔叔分两户入住.前几年大叔叔将房屋买下,今年小叔叔也想买下(奶奶的户口也在这套房里),但小叔叔讲房管部门说有新的规定让他通知我去签字,否则不让办理.我搞不懂的是:我的户口从未迁入到浦东,大叔叔买房时不需要我去签字,小叔叔买房时却要我签字同意,难道我对这两套房屋都相应的权利吗?如果没有,我还要去签字吗?真有什么新规定吗?

房产纠纷 2018-09-04 19: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外地户口怎么贷款买房  外地户口买房办按揭手续中需要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果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即首付和贷款利率可能提高。  各个银行审批的手续和程序不尽相同,但大体都要求,贷款人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的户籍证明、所在单位开据的工作职务证明、收入证明、本地暂住证明、当地固定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银行会查看贷款人信用记录等等。  贷款买房有很多种,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要是公积金贷款就在贷款前,你先知道自己的公积金帐户上有多少钱,单位每月给你多少钱。只有知道自己的情况才能去贷款。要是商业贷款的话就要衡量资金承受能力。  遵守以下三条准则:  
    1.贷款的月还款额≤月均可支配收入的50%-月物业管理费;  
    2.贷款的月还款额≤月均可支配收入的55%-月物业管理费-其他债务月均偿付额;  
    3.现金、银行存款等可应急的资金需可维持三个月以上的日常开支以备不时之需。  
    二、买新房注意的户口问题  
    (一)了解户籍政策  无论是买还是卖二手房,都应该做一些相应的准备工作,比如了解市场行情和买卖的各个环节和步骤,以及各种注意事项。其中应该明白目前的户籍政策。户口的落定是应该有固体地址的,也就是说必须有可以落户的固定物业。所以如果卖方想把房子卖了,那就得考虑户口应该迁去哪里,而买房则应该清楚,在卖方将户口迁出之前,自己是没有办法将户口迁入该房产的。  
    (二)预先调查核实  在了解了现行户籍政策之后,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购房者最好亲自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核实。有的出售方虽承诺无户口落在该物业,但仍应到派出所核实。
  • 买房不一定需要本人签字,。  
    1、买房子一般可以让亲人代签,前提是在你知情的情况下。否则此合同无效。
      
    2、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所谓商品房预告登记,就是在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办出房产证之前,到房屋登记部门预先申请、主张自己对所购房屋的物权。预告登记可以视作一项准物权,购房人办理预告登记相当于给自己拿到房屋产权加了把“安全锁”,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其后的买卖是无效的。
  • 户口迁移属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范畴,法院不会受理及审理户口迁移纠纷,公安机关也无权强制要求原房主将户口迁出,故如原房主拒绝配合,则从法律上目前并无有效措施迫使原房主迁出户口。因此如果买房时原房主没有将户口迁出的,应当先对户口问题进行协商解决后在购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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