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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产开发公司下属的呼伦贝尔*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内蒙古扎兰屯市开发*花园住宅小区,晚交工长达两年多,为逃避补偿,在签正式合同时,强行把购房协议中约定的2008年9月15日前交房改为2010年10月31日前交房,业主要签正式合同,就得签这个日期,否则开发商就不和你签,而没有正式合同,业主无法入住也无法办理房产证,而且整个住宅小区即将竣工,再不签正式合同,开发商就走了,还签不成了,以后房产证还无法办了。业主去法院起诉,却被法院告知,扎兰屯市委市政府有通知,不得为*花园业主与开发商的纠纷立案,至于什么时候能立案,要等市委市政府来可立案的通知才行。这种情况,业主应该怎么办?如果向上级政府反映,也不一定有用,就算上级过问了此事,最后法院可以立案了,但这得很长时间,开发商早就走了,正式合同也签不成了。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8-09-05 15: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开发商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大致步骤为:
      首先,开发商要向房管局提供齐全的房屋前期资料,如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开工证、竣工图纸等。
      第二,根据上述资料,由测绘部门进行实地测绘并绘制图。
      第三,根据实际测绘的面积结果到房管局交易部门立契过户。
      第四,凭借买卖契约,房管局房政部门审核后装订齐备的档案并拟定、发证。从这个过程看,要把房产证如期地办理出来,开发商起主要作用,不是开发商一家就能独立完成的。
  •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明确买受人与出卖人的权利义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办理房产证的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依照《合同法》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出卖人可以随时履行,买受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出卖人办理房产证的义务的履行,重点在于考察其开始去登记机关申请房屋产权过户登记这一行为。
    当然,申请房屋产权过户登记仅仅是出卖人履行办理房产证行为的开始而非结果,完成办理房产证即过户登记的完成方是合同的目的。如果由于出卖人原因在合理期间内不能完成产权过户登记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不能办理房产证怎么办的相关内容,法院在判断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责任归属时首先参考的是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因此,为避免发生这样的纠纷,建议您邀请律师为您审查合同,把办理房产证的时间、方式、逾期办理的责任承担、不能办理的责任承担在合同中做出有利于购房者的约定,这样能够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开发商拖延办理房产证,购房者可要求违约金也可解除合同并索赔。购房者在购房时可要求开发商出示完整的售房手续,查验开发商是否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要求开发商明确告知该房产有无抵押。
    业主维权还有如下方式:一,到房产局。二,联合所有业主拒交物业费。三,拨打全国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免费举报电话,12336。有你们当地市县国土资源局,接听并负责处理,因不仅仅是房产证他也牵扯到土地使用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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