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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向你咨询一下,我去年10月份买了一套高层的期房,马上要拿房子了,但是要求我们给开发商交一定的什么贷款担保的押金,当时买的时候没有说过这个东西,现在说是我贷了款的,但是是开发商给我做的担保,所以要这个押金,要我把房产证办好了才退给我,我想请问下你这种要求是否合理合法?我该怎么做?谢谢你!

房产纠纷 2018-09-06 08: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开发商违约不办理房产证,住户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 房屋买卖首先应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其次要办理过户,然后才能拿到房产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 按揭的期房,在房产证没有办理下来之前,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
    1、期房抵押贷款在《担保法》和《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实践中期房抵押已成为房地产经营开发中普遍采用的一种新型融资活动,
    2、期房抵押的标的物是期房,在期房抵押期间,楼宇实际上并不存在,抵押人无法取得所预购楼宇的所有权,他向债权人提供的还款担保是在将来某一时间取得楼宇的权利,也就是一种期待权。
    3、这种期待权在没有实现时,是不能变更产权人的,也就是说,期房按揭贷款购房,在房产证没有办理下来之前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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