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2月25日,我将一房产转让给别人,协议约定房价组成是56万房价加10万装修加2.6万的家俱(前面全是我的实际支出,我也没挣,其实是亏的,还有一年多贷款利息3万元没计算在内)。当时对方支付了25万元,还有43.6万约定在11月分支付。因为到11月份房子满2年,但现在出规定5年内均要交营业税。现在双方对此有异议了。请问应该怎么办?附协议:这个协议 签的对我方(出售方)一点也不利,当时是爱人签的,我在外面出差就没顾得上看一下。房地产买卖协议书甲方(卖方):乙方(买方):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就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1. 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江苏省南通市****28幢602室,权证号:11230248,建筑面积141.85M2,阁楼88.40 M2,28室车库7.81M2的房屋出售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以房产交易所重新核定的建筑面积为准,若建筑面积发生变化,成交总价款不变),成交总价为陆拾捌万陆仟圆整(¥686000.00)。此价包括房屋的成交价伍拾陆万圆整(¥560000.00),房屋装潢费拾万圆整(¥100000.00),家具、家电费贰点陆万圆整(¥26000.00),家具、家电具体为四台空调、浴霸、厨具、餐桌、沙发、热水器、淋浴房、保险箱。2. 甲方出具的产权证明材料有房屋所有权证,委托书。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产权清晰,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债权,妨碍产权过户则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及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购置上述房产,甲乙双方商定的房款及产权交接方式如下:(1) 本协议签定时乙方支付贰万元作购房定金,甲方写下收条。(2) 甲乙双方定于2006年2月24日乙方支付甲方贰拾叁万圆整作为预付款(¥230000.00),2006年11月20日办理过户手续,同时乙方支付房款肆拾叁万陆仟圆整(¥436000.00)。(3) 甲方的交房时间为2006年2月25日。4. 乙双方愿意相互配合到房产相关部门办全相应过户手续。在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闭路电视、物业管理等费用,概由甲方缴纳(甲方请保留交房前最后一次缴费票据待交房结帐)。5. 此协议签定后,直至产权过户成交前,如有一方中途违约,则违约方同意承担下列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甲方退给乙方预付款贰拾伍万圆(¥250000.00),另承担陆万圆(¥60000.00)违约金,乙方使用期间凡损坏的东西,乙方照价赔偿。如乙方违约:乙方承担违约金陆万圆(¥60000.00)。同时承担2006年2月25日至违约日的房租,按2000元/月计算,乙方使用期间凡损坏的东西,乙方照价赔偿。6.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7. 补充条款:(1) 若成交价低于评估价,按政策规定有关税、费按评估价交纳(2) 买卖过程中如有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及时通知(3) 暂因甲方原有贷款尚未还请,由甲乙双方协定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选用合适的方式解决a:甲方过户前全部还清 b.:甲方贷款转让给乙方,选择其一(4) 甲乙双方于2006年2月24日去中国银行(南通总行)办理房屋产权证的保管手续,未过户前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持有,无权私自取出。(5) 甲乙双方于2006年11月20日去中国银行(南通总行)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取出手续,如遇特殊情况,协商解决(6) 甲方负责提供过户手续需要的一切原件,过户后转交给乙方(7) 此协议后有附件。附件为房屋产权证、委托书、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8) 双方协定去公证处此份协议的有效性。甲方: 乙方:身份证: 身份证: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签定日期

房产纠纷 2018-09-07 03: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需要携带相关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下面,关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内容。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交易双方即可携带相关资料到房屋所属区、县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需要的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 关于夫妻房产约定书
    男方:
    女方:
    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现双方经协商决定对结婚之后的房屋产权相关问题进行约定 :
    1、现有住房物业产权**处(-***路**号),面积**平方米买入价**万元,现时估价**万元,权证所有人***,(或共有人***)。
    2、该房产是系***的婚前房(或是婚后夫妻共同购买共同拥有。

    3、如果,任何一方发生属于个人的借债行为,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用该房产进行抵押或变现。
    4、如果,夫妻2人因各种因素选择离婚。此房产
    (a/房子归***所有,但***要按当时房产估值的50%给对方现金。
    b/房子卖掉,按总价**比例归各方双方。
  • 买卖双方是有买卖合同的,卖家如果不履行合同约定配合买家办理过户手续。买家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法院起诉维权。  买家胜诉取得法院判决书之后,买家可以要求法院给房管部门开具协助执行公函,然后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可以单独办理住房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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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对方支付了25万元,房地产买卖协议书甲方(卖方)甲方出具的产权证明材料有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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