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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媳妇已结婚多年,现在男方父母想把自己名下的房产留给自己的儿子,不给儿媳妇,用赠予还是遗嘱,因为还有女儿,现在也不想让儿女知道,也不想做公证遗嘱,有几个见证人,自述可以吗?如果是遗嘱,特别注明一下自己的意愿可以吗不给儿媳妇,还是遗嘱,也不想做公证遗嘱,自述可以吗?

继承 2020-07-18 05: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财产是公共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公证遗嘱没有见证人,也不需要见证人,因为去公证处以后,公证处会按公证规程办理相关手续,最后给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公证业务就算完成了。因此,公证遗嘱不需要见证人。
  • 遗嘱见证人,是指受遗嘱人的邀请,协助证明遗嘱人所立遗嘱的真实性的第三人。我国《继承法》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除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不须见证人外,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均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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