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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2年1O月lI日入职企业到20l9年1O月3I日终止合同,请问补偿年限什么计算,是整7年还是7·5年我是2012年1O月lI日入职企业到20l9年1O月3I日终止合同,请问补偿年限什么计算,还是7·5年

劳动纠纷 2020-07-23 07: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终止劳动合同与解除劳动合同有区别,其区别如下: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条件具备一条,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通俗讲,排除个别原因(死亡、破产等)劳动合同到期不续订就是终止,没到期有人提出不干就是解除。
  •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并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 企业不能无故解除合同的,违法解除得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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