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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休息给不给工资

劳动纠纷 2020-08-07 16: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在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时,不能将正常工资抵消加班工资。
    原劳动部发布的《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明确规定,凡是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补休的,均应该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150%、200%的工资;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则应该另外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 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要加班费先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功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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