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还在网上购物,快递公司十天没发来回家,随后我找店家问状况,随后他问货运物流状况,告我货运物流去核查了,,随后中午收到个骗子电话,被骗,千数来元钱。你觉得这店家有义务吧!

债权债务 2020-09-07 07: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可认定为网购欺诈:
    1、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2、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
    3、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4、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5、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6、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等。
  • 在网购中经营者的下列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7)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8)销售失效、变质商品的;
    (9)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
    (10)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商品的;
    (11)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的;
    (12)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的。经营者能够证明,就不是欺诈行为;不能证明,则构成欺诈。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河池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