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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是厂里的双职工.在1995年向厂里购买了49平方米房屋.全厂公开抽签购买的.并且交了房款.使用了12年.并写了购房协议书.但现经过多次官私之后.终审判决为土地和房屋是国有土地划拨土地使用权.房屋没权属证.判决购买协议无效.现在经厂方起诉经法院判决说购买协议无效了.己经强制我们搬出去了.但只退回购房款与按银行贷款利息给我们. 现在我想申请申诉.请问我们的购买协议还能判决有效吗?请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适用我们这个协议吗?请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房屋问题 适用我们这个协议吗?请问还有什么理由和律条要他们判决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我如果想要他赔偿. 请问法院能否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判决赔偿吗? 请问还有什么理由和律条要他们赔偿吗?请问还有什么律条和理由能帮我吗?

刑事辩护 2018-09-13 19: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的效力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
    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那些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只有公证后方能发生效力,否则无效。
    而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代表着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便是属于这种类型。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

  • 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的,首先可由双方进行协商,在明确双方责任的情况下解决纠纷;如果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纠纷的,则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依法判决。
  • 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的,首先可由双方进行协商,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在明确双方责任的情况下解决纠纷;如果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纠纷的,可以选择仲裁解决。如果两者皆无法解决问题的话则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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