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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有一个侄女但是她爸爸一九七几年的时候就因病去世了,她一直有我爷爷奶奶抚养大,我父亲在97年的时候自己建房,由于在外地上班户口也在外地所以村里只能分到一间房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结果就用他侄女的名义又申请了一间,那时候我父亲的侄女已经成年了,并且同意了我父亲的请求。房屋现在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两间房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已经分开了。想请问下如果拆迁了两间房怎么分配怎么补偿啊?如果我爸爸的侄女来要回她的那个土地使用证怎么办?没有房产证和门牌号有没有什么影响。谢谢

房产纠纷 2018-09-13 20: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房产证的房子就可以买卖。房屋买卖一般需要有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就行。
      二手房的购房流程:
      
    1、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 。
      
    2、携带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还有房产证、土地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
  • 房产证是集体的能否买卖看情况:如果跟业主同为一个集体单位,可以买卖并且正常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是外集体或单位的人,只能签订协议并不能完成过户手续,建议不要购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集体产权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因此,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可以订立合同进行买卖,但是不能办理过户转让。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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