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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优化减员,提前终止合同,补偿金是按月平均工资还是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平均赔偿?

劳动纠纷 2020-10-02 16: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1、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经济补偿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您最终可获得六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根据你的工作年限,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 可要求经济补偿,具体年限按照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未满6个月补偿半个月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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