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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大学生。在湖南某培训学校工作了一个多月。之后就要辞职回家了。他说是每个月15号,走的那天工资还没给我结算。现在是下个月15号,他还没有结算我的工资。我打电话问了,他也说我辞职给他们带来了损失,他还扣了我的工资,但是没有结清我的工资。你好,我是一名大学生。在湖南某培训学校工作了一个多月。之后就要辞职回家了。他说是每个月15号,走的那天工资还没给我结算。现在是下个月15号,他还没有结算我的工资。我打电话问了,他也说我辞职给他们带来了

劳动纠纷 2020-10-21 14: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用人单位有法定过错的
    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其中,按第三十八条
    (一)至
    (六)款规定解除合同应当什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按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之时一次结清工资,并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的
    在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情形下,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是违法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出勤结清工资,但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结清工资与赔偿损失应分别计算,合并结算。
    用人单位应主张赔偿损失的,应当对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 您好,详细情况需要了解,如果想及时追讨工资的,建议可以委托律师介入。
  • 辞职公司也需要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如果公司不结算工资的话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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