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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在37号在中介的安排下与房东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并交给房东相应的首付款和定金。当时在合同里约定“在甲方就该房屋的产权证办出后三个工作日内,且最后期限为日(若遇开发商办出大产证延后等不可抗力原因除外),甲、乙双方签订该房屋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且转让价款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的影响)。后来实际的情况是,乙方0号收到了房产商发的可以办理小产证通知日交给物业公司由他们代办小产证。然后在9日办完了小产证,9日通知我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但是我拒绝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我自己认为大产证没有延后,理由如下:当时乙方和大产商约定办理出大产证实现为交付房屋后的六个月之内。房产商0日取得了《房屋交付许可证》并0日正式交房给房东。也就是说房产商确实按约定在六个月内取得了大产证,也就是没有任何的延后。而且房产商也没有因为大产证延后给房东交付任何的违约金。如此我是否可以拒绝签订买卖房屋买卖合同了,是由于房东的过失延误导致了签订买卖合同的目的不能履行,因此我可以完全拒绝签订买卖合同,并要回交付的首付款和定金,这个要求是否成立。请大家帮忙看一看,谢谢了>

房产纠纷 2018-09-21 08: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违约怎么赔偿?  按照法律规定,房产合同可以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因此,如果房产合同中对相应的违约责任作出了规定,比如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等,那么购房者就必须按照房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购房者拒绝按照房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开发商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能会予以强制执行。  如果房产合同没有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那么在开发商起诉以后,法院会根据法律的规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购房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对“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怎么办”“买方房产违约怎么赔偿”所作的解答。买房不是小事,买房前应当思索再三,不能在签订房产合同后又反悔。因为房产合同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所以如果签订房产合同后又不想买了,除非依法解除合同,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既不想买房,又不想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就只能证明存在的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这就需要购房者及时联系律师,因为对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的证明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 延期交房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当开发商出现延期交房情况时,若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约定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金额,则购房人可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要求开发商赔偿延期交房的违约金。
      特别提醒购房人,约定的违约金若明显低于因延期交房造成的损失的,购房人可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但购房人也应注意,若约定的延期交房违约金过分高于因延期交房造成损失的,开发商亦有权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在没有约定延期交房赔偿金的情况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如果消费者要求退房,也可以按照已交房款乘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及延期交房时间来计算赔偿。   相关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退房吗? 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
  • 房东违约的,国家是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的。
      根据法律规定,房东违约的,租房人可以要求房东根据租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房东违约造成租房人损失的,租房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具体赔偿金额要根据租房人的具体损失来确定。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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