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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一年前意外死亡,现我与家中公婆不睦。家中有公婆、孩子及我4人。请问遗产及债务该如何分配?该是什么样的比例?1、家中住房由丈夫付首付,婚后我们一起还贷,至今仍有近6万元没有付清。请问:遗产分割时住房该按什么比例分配?2、婚后我们共同修建农家乐一间,因我们都有工作,所以农家乐的经营者注册的是他的姐姐。但我与他姐姐写有协议,农家乐名义上虽为她所有,但实为我丈夫修建,我们只是聘用她做管理。请问:将来要是卖了农家乐,我和孩子、他父母该按什么比例分配?3、婚后,因修建农家乐,丈夫在外借贷共13万元。请问:还债的时候,这些是由我一人偿还呢?还是我、孩子、他父母一起偿还?一起还的话,比例又是什么?4、婚后,我们买了辆二手车,现卖为4万元。请问:这笔钱家中4人又该如何分配?问题较多,实乃近期烦恼之事。望各位律师帮忙解答为谢~3、

继承 2018-09-22 21: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一顺序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法定的、无条件的扶养和赡养的义务关系。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享有法定的继承权。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依《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依《继承法》第十条规定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在一定条件下的法定扶养、赡养义务关系。 同个顺序继承人之间是以平均分割为原则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中,没有明确规定其继承的先后次序,但第九条同时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这意味着同等情况下,继承人的权利是相等的。

    而第十三条规定的“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搜索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实际区别了同一顺序继承人因继承遗产份额的不等而形成的遗产继承顺序。

  • 1、先将父母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2、先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他的父母(如果还在的话)、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 ,然后再依照这种规则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 产时,可以多分。
      
    4、因为遗产涉及房屋这种不动产,通过法院判决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的时候 ,可以有以下处理方式:
      
    (1)、首先需要对房屋进行一个价值评估,然后由具有房屋所有权的人,按照 房屋的价值和对应的分配比例给其他继承人以金钱;
      
    (2)、如果没人承担起这个金钱的分配,可以将房屋交给法院进行拍卖,然后 再按照法院判定的分配比例进行现金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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