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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姥姥老爷有三儿一女(我母亲),其中两个儿子是残疾人(傻子),只有大女儿和小儿子是正常人,由于大女儿嫁人,二老先后死亡后,两兄弟由小儿子监护(三兄弟和小儿子的妻子还有孩子在同一个户口本上),由于家里的经济情况不好,又有两个残疾人,我母亲当时并没有与小儿子(我小舅)分家产,家里的两套房子也就过户到了小儿子的名下,后来走失一个儿子,到现在生死不知,前不久小儿子突然去世并没有例遗书,他家里有妻子和一个只有四岁的小儿子,我想问一下,那个残疾儿子的监护权应由谁继承?那两套祖上传下来的房子由谁继承?大女儿(我母亲)和我那残疾舅舅有没有继承权?能继承多少??我母亲担心我小舅妈以后改嫁不照顾我残疾舅舅,想把他的监护权转到我母亲名下这样行吗???我看完了所有的回复,谢谢各位律师的帮助,我还有一点不清楚,就是我小舅妈是不是也有继承权?是所有家产的一半吗??有一位律师说应给我残疾舅舅留下应有的生活费后,其余的在进行继承,这句话是不是能理解为,应先把我残疾舅舅应继承的一部分拿出来,其余的在分,我小舅妈是不是也要等我残疾舅舅分完在从剩余的里面继承呢??还是我舅妈分完后在分给我残疾舅舅呢??除了给我残疾舅舅应留下所须的生活费外,还能继承家产吗??生活费谁拿呢??还是继承的家产就是他今后的生活费???那我走失了两以上的那个残疾舅舅该怎么办?他还没有注销户口?是不是也应分给他一部分??我小舅妈有监护权吗??她能监护我两个残疾舅舅吗??我妈妈和我小舅妈谁最有监护权??谁在监护权的问题上胜算最大??请问像这种继承权的民事诉讼,到法院打官司全算上费用是多少?代理律师的费用大约是多少?谢谢请尽快回复!!

继承 2018-09-23 05: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遗嘱继承,这种情况下得看遗嘱内容确定孙子有没有继承权
    没有遗嘱的,一般情况下,孙子没有继承权,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这里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但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这一情况下,孙子有继承权
  •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指配偶、子女、父母、配偶指的是法定的配偶。
    即合法的配偶,虽男女以夫妻名义长期的生活在一起,但是没有结婚等级证书,属于同居关系,不是法律上的婚姻。  长期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同居有继承权吗?根据法律的规定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具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根据法律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按事实婚姻处理,那么,在一方死亡之后,另一方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有关规定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
      末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瞥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并补办了结婚登记的,在一方死亡后,另—方即可以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
      如果尚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对男女双方间的关系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不得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但是,若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 房产继承的概念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房屋继承办理程序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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