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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和老公结婚4,因为要带孩子的缘故近3我夫妻一直住在我妈妈家。前段时间我老公家房子动迁,原产权证上是我公公婆婆和我老公的名字。新房子分配下来了,公公婆婆坚决不肯把我或我女儿的名字写上去,只肯加上我老公的。请问,这房子我老公是不是得三分之一?算我们的共有财产还是他得个人财产?2.我老公有一个姐姐,刚出生就过继给了我婆婆的姐姐(老人无子女)。我老公还有独生子女证,请问她有继承我公婆财产的权利吗?3.在娘家的有写有我名字的房产,是婚前的。现在动迁了,还是拿房子。新房子算我的婚前财产还是共有财产?4.我父母以后的财产我继承的话,是不是算我们夫妻的共有财产?5.拿我父母赠予我的房子和钱算我个人财产吗?因为家里条件满好的,又是独生女。过去从没考虑过财产得问题,最近因为公婆房子不肯加上我女儿得名字,并漏出来说怕以后万一我和我老公分开,分他家得房子。才关注财产分割得事,咨询一下,谢谢>

继承 2018-09-23 20: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产继承顺序,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产归属的继承顺序。继承顺序包括第一顺序、第二顺序。第一顺序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继承顺序包括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死亡后,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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