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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1月12日正式应聘武汉一网络公司上班,职位是网络推广人员,该公司没有跟我签定劳动合同.说是工作满一年后才可以办理社保,试用期为一个月.当月表现优秀就直接转正,我在第一个月因为业绩优秀直接当月拿了转正的工资.后来部门的好多同事都一个个辞职了.我也觉得该部门的问题很多.总是改工资问题,现在工资还分两次发放.我也受不了 于是也辞职了 我没有签劳动合同 其实应该是可以随时走人的吧?但是我也有跟主管反映辞职,主管非要我帮他们公司搬家后走.第一天早上我去了 但是后来因为自己有事 没有再去公司 也让相关人员跟主管说明情况 他也知道,后来他以各种理由说我自动离职 跟公司反映说什么我一走也煽动同事辞职(因为后来整个部门基本都走了)把所有责任担给了我.于是有一部分的工资坚决不给我,请问我该怎么办??我说如果不给.叫我家里人去找他要.他还威胁我.说什么:你去调查我的背景,我最喜欢玩有个性的事了~这一部分的工资我该怎么要回来??我查了相关的劳动法规,网络上面有我在那上班的证据.公司也有我的考勤 请问我是不是可以追讨双倍工资?

劳动纠纷 2018-09-25 23: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适用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才可以"双倍工资"。这个适用范围在《劳动合同法》第2条"适用范围"中有明确的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 没有签劳动合同辞职,不需要缴纳违约金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也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要辞职只需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提交《辞职报告》就可以在三十日后离职,但需要注意的是,辞职报告不能写成“辞职申请”,内容也不能出现“请批准”等 字眼,《辞职报告》是仅仅向用人单位说明你要离职的事情,并不需要单位批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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