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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这家公司已经一个月多了,主要是搞租售的。当初进来的时候说底薪一千块钱,补助130块,我现在不想干了,开了一张200快的单,但是现在说没有完成他要求最低的500块钱业绩,拒绝支付工资,我现在要求离职,结算工资,他说只能拿200块钱。当时填写入职申请表的时候有项条款说如果完不成500块业绩底薪顺延,如果期间离职或被辞退公司不支付任何工资,请问是否合法?另外,他们说这只是与我的一个约定,不是合同。我当初进来的时候接待我的说没有责任底薪的,现在我跟公司提出来,公司说你找那个面试官去,别找我们,我就愁了,他们既然代表不了你们公司,你们还让他来面试,现在那个面试我的人早已经离开了这家公司。请问这个我怎么可以拿到钱,另外请问下公司做法是否违法?如果违法,违法到哪里?现在情况是我们没签合同,当时填写有入职申请表。他们意思是我在试用期,现在我在试用期提出离职,他们以没完成500业绩额为由拒绝支付任何工资,另外,他们工资低于广州最低工资标准,如果申请法律保护,他们是否应该以广州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或者我可以索要这期间的赔偿金?(打卡记录,考勤,入职申请表,这些证明都有,可以的话同事也都可以证明我在公司工作过的)

劳动纠纷 2018-09-28 1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 最低工资制度是政府为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制定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通常由一国或地方政府通过立法制定。
    由于我国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和消费水平等情况的不同,各地区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也是不同的。而每一年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等变化,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将作相应调整。

  • 1.公司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其行为已构成违约.除了补发拖欠的工资外,还应支付25%的额外经济补偿金.你的理解是对的.
    2.一般不会得支付.因为规定劳动部门可以责令支付相当于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总和1至5倍的赔偿金,是可以不是必须,劳动部门一般不会主动这么做.
    3.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未提前通知的要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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